103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(TA)補助

 一、依據「國立政治大學教學助理經費補助辦法」(附件1)、「國立政治大學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」(附件2)辦理。

 二、凡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開課者,且課程設計形式為「討論課」或「演習課/實習課」之課程均可提出申請。

 三、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031231日(三)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 四、申請方式:請於截止日前,將申請表電子檔寄送至chang126@nccu.edu.tw,主旨請註明「1032TA申請_課程名稱_教師姓名」,並設定「要求簽收」以避免電子郵件漏信延誤申請,本學期起無須繳交紙本申請書。

 五、本中心ABTA每週須於正課外另安排固定時間進行討論課/演習課(除開學週、期中考週、期末考週外),每次課程以50分鐘為原則。

 六、為鼓勵大班教學,B類演習課經費補助原則自101學年度第2學期起調整為,依「薪資基數」乘以「學生人數積點」補助之。

 七、基於校內資源平均分配之原則,本中心TA課程之補助與C類教學助理補助、教學精進計畫補助等,應擇一接受補助。核心通識課程TA之申請,請另洽通識教育中心。

 八、獲補助之課程務必確實執行討論課、演習課,與建立教學網站。

 九、為提升教學品質,請老師鼓勵課程TA踴躍參與本中心TA培訓課程,並敦促選修課程同學填寫TA教學意見期中及期末調查表,以協助精進TA教學品質。

  

承辦人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