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甄才】教學資源組職務代理人甄才公告

一、人員區分:約用人員

二、職等職稱:職務代理人(代理3職等)

三、名   額 正取1名,並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

四、資格條件:
(一)學歷:大學校院具備學士學位證書者
(二)電腦操作能力:熟悉 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、Google Doc。
(三)人格特質:喜歡參與團隊合作,和他人共同達成目標的傾向;做事有條理、組織,願意承擔工作
(四)具有學校相關行政經驗者優先考慮

五、主要工作項目:
(一)教學發展電子報與中心網頁推廣
(二)教師教學成長社群相關事務
(三)新進教師相關事務
(四)教師傳習制度相關事務
(五)統籌、規劃「山水講堂」教學創新成果發表會

六、工作時間: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

七、薪     資:依本案奉核之薪資規定以30,109元起敘,並得視學、經歷及專業證照等另予提敘

八、工作地點:本校憩賢樓4樓教學發展中心(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)

九、應繳交資料:
(一)履歷表(請自本校人事室/表格下載/約用人員/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),網址:https://goo.gl/Sa11pi
(二)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成績單
(三)其他有利申請之證明文件(例:英/外語能力資格證明文件)

十、收件截止日:
自即日起至108年5月13日(一)下午5時止,請備妥前項應繳交資料,並將文件轉為成pdf檔,以附加檔案方式將文件以E-mail寄至教發中心:ctld@nccu.edu.tw。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「應徵教學資源組約用職務代理人-OOO(姓名)」,逾期歉難受理。

十一、甄選方式:
(一)本職缺經資料審閱後,合者以E-mail通知面試,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(二)依面試結果,擇優錄取。

備註:
(一)如有教育部「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」第3點各款情事者,本校不得僱用;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,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。
(二)本職缺聘期自起聘日至109年1月7日止,若代理原因消滅,聘期提前至代理原因消滅日
(三)優先考慮身心障礙人士。
(四)校內人士遞件,併同甄選。

承辦人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