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EMI獎助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「鼓勵學生修習全英語授課課程獎助」及「英語能力檢定考試獎勵」即日起受理申請

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4日(五)受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「鼓勵學生修習全英語授課課程獎助」及「英語能力檢定考試獎勵」申請,

一、申請相關說明如下:

  (一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自114年7月4日(星期五)止。採隨到隨審。

  (二)申請資格:本校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當學期已註冊之在學學生(不包含在職專班、博士班學生)。

   1.修課獎助金:本學期受理之申請對象為113學年度為大一、大二及碩一之學生。

   2.累積修課獎助金:限大三以上之學士班學生申請。

   3.英檢考試獎勵金:學士班學生及碩士班學生。

  (三)申請文件說明:

   1.申請表:請依申請項目分別填寫「學生修習全英語授課課程獎助金申請表」或「英語能力檢定考試獎勵金申請表」。請將申請表列印並完成簽名。

   2.各申請項目需檢附文件:請詳見申請表內對應欄位。

   3.學生提出申請時應取得所有應檢附文件,且應確保所有文件正確屬實,提交文件經查若有偽造事實,即撤銷獎勵及繳回獎助金,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。

  (四)文件繳交方式:採線上繳交;請將申請表及所需檢附文件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(ycyang@g.nccu.edu.tw),信件標題請註明「學號_姓名_EMI獎助申請項目:EMI課程獎助 或 英檢獎勵」,信件內文請註明申請項目。

二、英語能力檢定考試獎勵要點補充說明:

  (一)大一新生參加培力英檢考試,於入學第二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,並提供高中三年級當學年英語能力檢定考試結果聽讀說寫皆達CEFR B2以上證明者,得另核予新生培力英檢進學獎勵金。

  (二)旨揭要點採認之英檢共8項,含旨揭要點附表之7項及劍橋領思(職場英語測驗、實用英語測驗)。

 三、檢附旨揭二項要點及申請表,如需任何諮詢服務,請與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楊永慈小姐聯繫, 分機: 62442 , Email :ycyang@g.ncc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