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本校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」輔導諮詢暨補助措施

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」輔導諮詢暨補助措施

為精進教師教學品質、重視學生學習過程及提升學生學習成效,配合本校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」落實高品質之教學創新及提升教學品質的整體目標,銜轉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,特規劃辦理本輔導暨補助措施。

輔導諮詢暨補助相關措施

 一、輔導諮詢方案

(一) 補助對象:本校專任教師本年度擬首次申請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」者,或之前年度曾申請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」但未通過且本年度擬再次申請者。

(二) 補助方式:

  1. 申請者請檢具本年度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」申請案初稿,提出撰寫計畫輔導諮詢需求。
  2. 申請者應先參酌輔導委員資料名單,徵詢擬諮詢之委員意願後提出。
  3. 每位申請者可諮詢次數上限為3次,請自行與諮詢委員約定諮詢時間及形式。

(三)補助項目:諮詢費(以3次為限)、誤餐費、教材教案發展費。

(四) 受理申請及補助期間:每年1月公告,於9月底前隨時受理申請、隨到隨審;補助期限至每年11月30日止。

(五)補助名額與經費:每年補助名額10名、每名補助新臺幣15,000元;並得視申請與核定時間,逐案調整補助金額。

二、計畫執行前期規劃方案

(一) 補助對象:

  1. 已正式提出本年度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」申請案之本校專任教師。
  2. 補助優先順序為:

             (1) 首次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

             (2) 曾提案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但尚未獲補助之教師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(3) 三年內新進助理教授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(4) 三年內新進副教授及教授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(5) 其他。

(二) 補助項目:前期規劃所需教材教案蒐集研究費、教材教案開發費、前期規劃所需臨時人力經費等。

(三) 受理申請補助期間:每年1月受理申請並公告核定結果;補助期間為每年2月1日至7月31日。

(四) 補助名額與經費:每年補助名額以15名、每名補助以新臺幣15,000元為原則。

詳細措施、申請表、輔導諮詢委員名單及經費使用基準表請參閱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