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EMI教學增能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《EMI教師培訓》、《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計畫》與《EMI人才與領導課程計畫》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《EMI教師培訓》(含兩種方案)、《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計畫》與《EMI人才與領導課程計畫》,辦理之專案對象包含教師與學生,期望達到EMI教師與教學助理增能之目的,並透過資源共享合作交流強化各校EMI課程教學之成果。

茲說明如下:

  1. 《EMI教師培訓—全英語授課》:針對EMI教師,包含「線上自學課程」及「成果發表」兩部分,參與本專案之學員於期限內完成線上自學課程,並實體參與成果發表會,即可獲頒該中心與美國在台協會(AIT)聯合核發之「全英語授課證書」。
  2. 《EMI教師培訓—EMI入門:如何EMI》:針對EMI教師,包含「線上講座」及「成果發表」兩部分,參與本專案之學員於期限內完成六次EMI線上講座,並實體參與成果發表會,即可獲頒該中心與AIT聯合核發之「EMI入門:如何EMI證書」。

  3. 《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計畫》:針對EMI教師,每個社群須由至少四位教師組成,每位教師以參加一個社群為限。計畫申請人即為該社群之召集人,社群須依辦法規劃並於12週間執行社群活動,並實體參與成果發表會。每案補助額度上限為六萬元,補助件數及金額視當年度預算與申請資料而定。

  4. 《EMI人才與領導課程計畫》:針對EMI學生,包含「必修課程」、「選修課程」、以及「成果發表」三部分,參與本專案之學員於期限內修畢必選修課程,並完成成果發表演示,即可獲頒該中心核發之「EMI TA認證書」和該中心彙編之「EMI課程教學助理專業培訓課程資源手冊」一本。

各專案之報名時間與申請方式請詳見該中心網頁(https://www.obe.ntnu.edu.tw/index.php/rcemi_zh/),並於開放報名期間提出申請。各專案之報名與申請期程請參見該專案施行辦法;各專案錄取名額有限,該中心將另行通知錄取學校和申請人。

如需任何諮詢服務,請逕洽該中心業務信箱:rcemi@deps.ntnu.edu.tw,或與該中心聯絡人沈心慈聯繫,電話:02-7749-7084。

**【本校鼓勵措施】**

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為鼓勵本校教師參與EMI教學增能活動,教師全程參加第一、二、三項並完成主辧單位要求同時取得證書或證明者,將核予教學精進獎勵金,並受邀擔任校內EMI種子教師。

學生參加第四項計畫並完成修課要求及成果發表演示取得EMI TA證書者,將核予EMI教學助理獎勵金,並受邀擔任本校 EMI 種子T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