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學期依教育部來函辦理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校內申請程序受理、辦理初審,並送請本校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複審。經複審通過後,由申請教師依照教育部認證送審資料規定,備齊相關審查資料,於認證申請期限(每年7月或2月)之前1個月,送由本中心彙整報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