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立政治大學 教學精進實驗計畫】
計畫宗旨:激勵教學創新,共創優質學習環境
為持續提升本校教學品質,並鼓勵教師積極投入教學創新與精進工作,國立政治大學特訂定「教學精進實驗計畫辦法」。本計畫的核心目標在於鼓勵教師透過系統化的實驗設計,推動教學改革,以促進學生的學習品質並培養高品質的學習成果。
一、申請資格與課程範圍
-申請對象:凡本校專任或兼任講師以上之教師,均可提出申請。
-申請原則:每位教師以每學期提出一案為原則,但須於完成前一案後,方可提出新案申請。
-課程限制:本計畫申請之課程,以學士班課程為限。
二、申請與審查流程
受理單位: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。
申請時程:申請者須於每學期期末公告時間內提出計畫申請書。審查結果將於下一學期開學前公告。
計畫書內容:申請以單一學期單一課程為單位,計畫書內容應包含以下核心要素:
1. 研究計畫動機、研究主題與目的。
2. 文獻探討。
3. 教學設計與規劃。
4. 研究設計與執行規劃。
5. 預期完成工作項目與成果。
6. 參考文獻及其他。
審查指標:審查委員會將依據以下指標核定補助:
1. 教學精進或創新的程度。
2. 教學設計要素間的連貫呼應程度。
3. 預期成果。
4. 前次計畫執行情形。
5. 運用數位學習輔助教學的程度。
審查機制:由教務長擔任召集人組成審查委員會,並邀請校外相關學者專家三名協同外審,依申請件數及經費狀況核定補助。
三、經費與教學支持
本計畫提供實質經費補助,以支持教師進行教學精進實驗:
-業務費:每門課程補助教學相關業務費上限為新臺幣一萬元。
-人事費 (教學助理):每門課原則上補助一名教學助理 (TA)。助理薪資不得低於每月新臺幣六千元,且每小時平均薪資不得低於行政院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。
四、獲補助教師義務
獲得補助的教師,應履行以下義務:
-如期完成計畫執行。
-參與本中心所舉辦之成果發表活動。
-於規定時限內完成經費結報及繳交成果報告。
-本計畫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。
鼓勵本校教師善用此資源,共同為提升教學質量而努力!
實施辦法:國立政治大學教學精進實驗計畫辦法
負責聯絡人:王嘉蕙
分機:62862
E-mail:chia-hui@ncc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