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110學年第1學期 「院、系、所教學助理(TA)培訓」計畫補助申請事宜

一、目的:教學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提升本校教學助理(以下簡稱TA)教學專業能力與素養,增進多元創新教學,藉以提高學生學習動機、協助學生有效學習,爰補助辦理「院、系、所TA培訓」計畫,凡各院、系、所,有意自行籌畫所屬專業學科TA培訓課程或工作坊,皆可提出申請。

二、補助對象:本校各院、系、所。

三、補助基準:

(一)採部分補助,每案以1萬元為上限,本中心得視年度經費調整補助金額。

(二)本項補助經費限於業務費(不含稿費)及雜支,相關經費支用標準應依本校主計室「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」標準編列。

四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

(一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11月26日(五)止,請最遲於活動舉辦一週前提出申請。

(二)有意申請之院、系、所,請於旨揭期限內完成申請程序並檢附計畫申請表紙本1份(請參見附件一),需經計畫承辦人與單位主管核章,並寄送電子檔給承辦人黃靖哲先生,始完成所有申請程序。

(三)計畫申請表內容請逐項填寫,本中心不接受補件或抽換,並請自行備份;資料不全、活動性質不符規定或未屆期送達者,恕難受理。

五、申請計畫表內容:

(一)計畫名稱

(二)計畫內容大綱(包含活動辦理日期、活動議程、活動參與人員)

(三)計畫經費之編列

(四)計畫預期成果

(五)其他

※如需額外補充或建議,得另以附件描述。

 

六、審查方式:本中心收件後隨即辦理審查,得視審查需要,邀請計畫相關人員說明,並得對計畫提出修正建議。

七、核銷注意事項:請計畫承辦人於活動執行完畢後十五日內自行造冊、加會本中心,並檢具下列文件送至本中心,本中心將另行檢附經費核定表辦理核銷:

(一)領據

(二)活動簽到表

(三)培訓議程

(四)成果報告書(請參見附件二):受補助計畫完成之成果報告,本中心得無償、不限時間、不限次數使用;其內容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者,受補助單位應取得圖文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。

 

八、若有任何垂詢,請與本中心黃靖哲先生聯繫,分機:62865,E-mail:chingche@nccu.edu.tw

 表單連結:

附件一_院系所教學助理培訓計畫補助申請表(110.8版):https://reurl.cc/a9p5KD

附件二_院系所教學助理培訓計畫成果報告書(110.8版):https://reurl.cc/bXZzK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