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109學年第二學期 「院、系、所教學助理(TA)培訓」計畫補助申請事宜

一、目的:教學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提升本校教學助理(以下簡稱TA)教學專業能力與素養,增進多元創新教學,藉以提高學生學習動機、協助學生有效學習,爰補助辦理「院、系、所TA培訓」計畫,凡各院、系、所,有意自行籌畫所屬專業學科TA培訓課程或工作坊,皆可提出申請。

二、補助對象:本校各院、系、所。

三、補助基準:

(一)採部分補助,每案以1萬元為上限,本中心得視年度經費調整補助金額。
(二)本項補助經費限於業務費(不含稿費)及雜支,相關經費支用標準應依本校主計室「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」標準編列。

四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

(一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5月28日(五)止,請最遲於活動舉辦一週前提出申請。
(二)有意申請之院、系、所,請於旨揭期限內完成申請程序並檢附計畫申請表紙本1份(請參見附件一),需經計畫承辦人與單位主管核章,並寄送電子檔給承辦人徐柔瑾小姐,始完成所有申請程序。
(三)計畫申請表內容請逐項填寫,本中心不接受補件或抽換,並請自行備份;資料不全、活動性質不符規定或未屆期送達者,恕難受理。

五、申請計畫表內容:

110學年第1學期「遠距課程」即日起開放申請

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教發中心)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8日(四)受理本校教師申請開設110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課程,敬請教師踴躍提出申請。

1.有關遠距教學開課申請應檢附文件如下:

​(1)計畫申請表,下載網址:https://ssur.cc/cnj4F

​(2)課程計畫提報大綱,下載網址:https://ssur.cc/ZN4yW

計畫提報大綱範例,下載網址: https://ssur.cc/dWyW7

​請於4月8日(四)下班前檢附前項文件紙本(1)(2)及電子檔,擲送黃鈺菁小姐(Email:eunise26@nccu.edu.tw)。

​​2.開課申請應依「國立政治大學數位學習作業及獎勵補助要點」相關規定辦理,需先經系、所、院逐級陳報轉送,提請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審查,並經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得開課;若為新開通識課程,請依通識教育中心開課時程辦理。

110學年第1學期「微學分課程」即日起開放申請

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教發中心)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25日(二)受理110學年度第1學期新開微學分課程開課申請,請教師踴躍提出申請。

1.​本校教師擬申請新開微學分課程者,請依據「國立政治大學微學分課程實施辦法」提出申請,並檢附「國立政治大學微學分課程申請表」。申請表下載網址:https://ssur.cc/6QFBM

​2.微學分課程申請需經所屬開課單位相關會議審查同意後(請將會議紀錄作為申請附件),於110年5月25日前將紙本及電子檔擲交教發中心黃鈺菁小姐(eunise26@nccu.edu.tw)彙整,電子檔檔名請註明:「110-1微學分課程申請表-申請教師姓名」。

​3.微學分課程之相關問題,請逕洽教發中心承辦人黃鈺菁小姐,校內分機62853。

110學年第1學期「微學分課程開課申請」線上說明會開始報名

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教發中心)為協助教師申請微學分課程,110年3月25日(四)召開微學分課程申請線上說明會,請校內各院系所派員參加,並請協助公告。

1.說明會擬於110年3月25日上午10:30-11:00舉辦,採線上說明會方式 ,報名連結:https://reurl.cc/NXYpzq

​2.說明會相關資訊,請參見本校聯合報名系統說明。

​3.說明會相關問題,請逕洽教發中心承辦人黃鈺菁小姐,校內分機62853。

【110年度博碩士學位論文獎申請說明】

  • 獎勵對象:107及108學年度內取得本校學位之博士、碩士及其指導教授,並得由學位論文指導教授或學位考試委員向各學院推薦。
  • 受理提名推薦期間:自即日起至4月30日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• 推薦應檢附文件:
    • 推薦函。
    • 提名書(含有利審查資料)。
    • 受提名之學位論文電子檔案
  • 受提名之學位論文應於教授推薦時已公開電子全文,可包含本校及國家圖書館的論文系統。
  • 建請各院系所指引欲取得獲提名資格之107學年、108學年畢業校友,依以下連結說明前往國家圖書館前述系統授權全文(線上即可辧理)。

【公告】109學年度第2學期希望種子培育計畫獎助津貼審核結果

109學年度第2學期

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希望種子培育計畫獎助津貼審核結果公告

 

一、

因申請人數眾多,為鼓勵更多符合希望種子培育計畫之學生進行自主學習活動,一人獲得獎助津貼以不超過一項學習活動為原則,並依申請項目和身分別為考量審核。

 

二、

本學期共計190位同學提出申請;對希望種子身分資格有疑慮者請逕洽學務長室。

 

三、

核予獎助津貼優先順序如下:

 

(一)  

核予申請課業諮詢輔導之學生通過。

 

(二)  

核予申請跨領域學習成果之學生通過。

 

(三)  

核予申請學生自主學習行動小組,並所屬小組通過計畫書審核之學生通過。

 

(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