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109學年第二學期 「院、系、所教學助理(TA)培訓」計畫補助申請事宜
一、目的:教學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提升本校教學助理(以下簡稱TA)教學專業能力與素養,增進多元創新教學,藉以提高學生學習動機、協助學生有效學習,爰補助辦理「院、系、所TA培訓」計畫,凡各院、系、所,有意自行籌畫所屬專業學科TA培訓課程或工作坊,皆可提出申請。
二、補助對象:本校各院、系、所。
三、補助基準:
(一)採部分補助,每案以1萬元為上限,本中心得視年度經費調整補助金額。
(二)本項補助經費限於業務費(不含稿費)及雜支,相關經費支用標準應依本校主計室「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」標準編列。
四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
(一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5月28日(五)止,請最遲於活動舉辦一週前提出申請。
(二)有意申請之院、系、所,請於旨揭期限內完成申請程序並檢附計畫申請表紙本1份(請參見附件一),需經計畫承辦人與單位主管核章,並寄送電子檔給承辦人徐柔瑾小姐,始完成所有申請程序。
(三)計畫申請表內容請逐項填寫,本中心不接受補件或抽換,並請自行備份;資料不全、活動性質不符規定或未屆期送達者,恕難受理。
五、申請計畫表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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